小学生跨区转学学籍怎么转,如果原学校不给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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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转学籍需要以下手续: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方式一:到转入(接收)学校开具《转学证明表》一式两份——→到转入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教育局审批——→回原就读(转出)学校交一份转学证明,并取回有关学籍资料——→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