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民办大学退学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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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退学费政策如下:注册前休学者,免缴费。注册后上课前退、休学者(正式开始上课日收件者适用本条),学费退还23,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全部退还。上课后未逾学期三分之一(依各校行事历计算,以下均同)而退、休学者,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及其余各费退还。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生报到注册后三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70%,住宿费不退。学生报到注册后四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60%,住宿费不退。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