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大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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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贵州大学根据其学生所学专业应属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四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下:学分要求:学生需要完成所在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达到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学分要求。具体学分要求以学位授予单位的规定为准。实习实践要求:学生需要完成所在专业的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环节,并达到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要求。
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在学制年限内申请推迟毕业,经学院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后,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可按该生毕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